从脑科学角度来看,抑郁症患者的大脑往往缺乏那些让人感到兴奋和快乐的神经递质,这是一种病理性的状况,患者自己很难控制。在最极端的情况下,他们可能会选择自杀来解脱痛苦。
这种大脑病变和暴力倾向之间有什么关联呢?即使抑郁症患者犯了杀人罪,有什么依据可以轻判?从心理动力学的角度分析,抑郁症常常是把攻击性转向自身;如果能够将这种攻击性向外释放,反而可能降低抑郁风险。这个观点是曾奇峰老师曾经提到的。
这就引出了一个核心问题:为什么法律会规定对抑郁症患者可以从轻处罚?
刑法

第十八条 【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】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,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,不负刑事责任,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;在必要的时候,由政府强制医疗。
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
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,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
醉酒的人犯罪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
抑郁症通常不被视为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定义的精神病,因此在刑事责任方面,抑郁症患者一般需要承担完全责任。






